证券时报记者 陈锴
本报讯 12月27日,福建省环保厅对今年7月紫金矿业(601899)子公司水污染事件做出处罚决定,其中董事长陈景河、常务副总裁兼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被分别处以70.6万元和44.98万元的罚款,合计115.58万元。
福建环保厅表示,今年7月3日和7月16日,紫金矿业旗下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因此,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上述处罚。此前,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已经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56.31万元,并责令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上杭县县长邱河清因此事件被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