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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办法正在起草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05:13 作者 朱凯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第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陶瑞芝: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办法正在起草
  证券时报记者 朱凯
  本报讯  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陶瑞芝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改革”专题研讨会上表示,为保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资委将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针对国有股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推动国有股东解决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问题。陶瑞芝透露,为强化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国资委正在起草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办法。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20年,也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20年。陶瑞芝认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其内在质量的高低、公司治理规范与否,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股权分置改革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功能的恢复和完善,国有企业的市场运作日趋频繁,改革重组随之增多,上市公司已成为国有经济的主要形态。
  陶瑞芝指出,将继续通过公司制、法人制等机制,提高国有股东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保证其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区别不同企业不同基础的情况下,使符合条件的国有股东通过定向增发、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将控股股东资产转入上市公司,理清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关系,尽快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陶瑞芝最后表示,在强化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国资委等部门正在研究起草相关办法,并争取尽早发布。他指出,要指导国有股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通知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明确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中,国有股东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做好内幕信息执行人登记工作,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内幕信息执行人范围。要坚持先停牌、公告后再沟通的原则,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要依法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全面披露信息,不得以任何违规的形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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