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8日 05:52 |
作者: |
肖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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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肖波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12月16日,中远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中远香港集团将间接持有的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约8%的股权全部出售。此次出售行动标志着中远集团履行承诺,全面落实国资委的要求,完全退出了远洋地产业务。 据悉,中远香港集团间接持有的远洋地产约8%的股权,共9.5亿股,已于16日收市后,按每股5.60港币全部溢价出售,16日收市价为每股5.08港币。到12月21日,资金将全部到账,完成交割。本次出售可为中远国际带来约53亿港币收入。 此次中远集团出售远洋地产股权,是中远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业务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强做大航运主业的具体体现。今年3月15日,北京产生了三家“地王”,远洋地产是其中之一。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随后表示,中远将把间接持有的8%的远洋地产股权退出,彻底退出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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