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0日 04:44 |
作者: |
郑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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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山东海龙(000677)近日收到潍坊市寒亭区财政局《关于拨付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补助资金的通知》及《关于拨付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以实拨支付方式补助山东海龙资金5212.43万元和1122.75万元,合计6335.18万元用于企业发展。巨龙集团曾经是山东海龙控股股东,目前二者不存在股权关系,但因为高管的交叉任职构成了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目前,该财政补贴资金已经到位。山东海龙股票自2010年12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郑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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