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4日 05:08 |
作者: |
秦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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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会上,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周正庆指出,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法制建设取得显着成就,逐步摸索出符合市场发展规律,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期货市场法制建设的道路。目前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核心,以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的期货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当前加快期货市场立法的工作条件已逐步成熟。
他表示,推动期货市场立法过程中,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第一,期货立法要具有前瞻性和保障性。既要为发展创新预留空间,又要防范创新带来的风险。第二,要坚持统一监管的体制,绝不能搞多头分管、各自为政的局面。第三,要鼓励场内期货市场在有效监管下发展和创新,要禁止搞变相的期货。第四,要加强对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从法律制度上为完善期货市场投资者的结构创造条件。 (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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