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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部分进口燃料油返还消费税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30日 04:52 作者 郑晓波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报讯 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税号:27101922、ex27101929、27101999)返还消费税。(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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