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9日 03:15 |
作者: |
孙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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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孙玉 本报讯 “在未来信贷政策收紧的背景下,中小企业信贷下一步工作就是要大力发展担保企业。”在上周五举行的“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上,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表示,未来要鼓励各类资本进入上海担保行业,以商业担保为核心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担保公司的杠杆作用。 上海市金融办在会上表示,为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大力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上海市政府将出台新政:融资担保机构的呆账核销,将参照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而对上海重点扶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可对其融资担保代偿损失按项目计,由融资担保专项基金予以补偿。 据上海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总额力争将在2012年达到500亿元,为此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基金要扩大到20亿元,并且实现年度递增。而对于市区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代偿的损失补偿,将按照融资担保对象属地化原则实施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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