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7日 04:13 |
作者: |
周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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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各地从明年起要改进用电方式,以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办法强调,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特点,将通过需求侧管理节约的电力和电量,作为一种资源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办法还提出,鼓励电网企业采用节能变压器,合理减少供电半径,增强无功补偿,引导用户加强无功管理,实现分电压等级统计分析线损等,稳步降低线损率。(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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