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2日 05:17 |
作者: |
文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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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龙江交通(601188)公告,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8.76%股权,转让给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7.47亿元。 此次交易将有效化解因哈尔滨市城市快速路建设规划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将转让所得资金投向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项目,将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另外,龙江交通近日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签订了税收优惠的协议。自公司成立开始纳税之日起,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将按公司年缴纳税金区级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提取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划拨给公司,政策优惠期为10年,其中第1至3年为100%;第4至7年为50%;第8至10年为30%。(文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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