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0日 03:19 |
作者: |
黄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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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郑州商品交易所昨日发布通知称,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自2010年11月9日结算时起,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6%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此外,因PTA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十个合约出现连续三个涨停板单边市,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交易所决定:11月9日闭市后,郑商所将对上述合约执行强制减仓。11月10日,上述合约恢复交易。(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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