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3日 03:40 |
作者: |
李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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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李小平 本报讯 近日,珠江啤酒(002461) 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自2010年12月1日起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珠江啤酒自2010年12月1日起,将按应交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总和的7%和3%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据悉,珠江啤酒系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第03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珠江啤酒暂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新规取消了公司的上述优惠。 珠江啤酒称,据测算,2010年1-9月公司免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约2988.83万元,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8.77%。因此,该项税收政策变化将对公司今后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拟采取加强市场开拓、进一步挖潜降耗等措施来尽量减轻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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