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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房产税试点应该先征求民意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02日 04:40 作者 中南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1月02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中南
  房产税已然成了一个大迷团。近来房产税试点各种版本推陈出新,在推出时间点、征收对象、税率制定等关键问题上各说各话,弄得国人一头雾水。面对此状,官方讳莫如深,致使房产税更添神秘色彩。
  由此想到,房产税在试点前为何不能先征求一下民意,毕竟这是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重大变革。目前也有一些专家学者发出此呼吁,但并未形成气候,官方对此呼声同样没有表态。其实,呼吁房产税征求民意并不为过。笔者粗列以下几方面理由:
  目前我国已就公用事业价格采用听证会或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民意,日前发改委就阶梯电价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就是一例。公用事业价格听证是因为其事关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那么同样的道理,房产税涉及居民的居住权和财产权,开征前为何不能先听听他们的声音呢?
  此外,提及物业税或房产税时,很多人都在强调要与国际接轨。那么国外征收房产税是否征求民意呢?资料显示,今年6月,新加坡财政部曾就草拟房地产税(修正)法案问题,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此说来,房产税征收是要与国际接轨,那么征收前征求民意是不是也应接一下轨呢?
  更重要的是,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在房产税的设计和试点上,更应重视民众的参与。国外的不动产税,经过了几十年的磨合与发展,才形成相对稳定的税种。由于我国和很多国家制度上存有差异,征收不动产税难度更大,更复杂。 如果让民众事先广泛了解试点方案,充分发表意见,这个争议颇多的税种就有可能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比如现在争议的焦点之一,即已经交了70年土地出让金的业主如何缴纳房产税?对此应该做出合理解释,而不可能照搬其他国家经验,因为目前征收“房地产税”国家的土地都是永久产权
  房产税先试点再完善推广是一条值得肯定的思路,但试点前先听取一下民意,不是可以少走更多的弯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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