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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IPO询价 阳光私募厉兵秣马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02日 04:40 作者 胡岩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1月02日证券时报第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近三成阳光私募有望获得IPO询价资格
  见习记者 胡岩
  本报讯 A股市场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于本月1日正式启动,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增IPO询价对象也到了揭开面纱的时刻。据统计,符合证券业协会规定的询价条件的阳光私募机构接近该类机构总数量的三成,但部分阳光私募机构已做好参与询价的准备,各券商也已列好推荐询价机构的备选名单。
  “我们已经做好了推荐投资者的备选名单。可以肯定的是,有私募机构名列其中。”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对于私募来说,参与网下打新是新增的一条投资渠道,很多私募表态很积极。
  上海一家私募人士表示:“自从新股改革办法出来之后,公司就开始研究新股定价流程,并为参与打新做好了人员和资金方面的准备,目前已经和多家关系不错的券商打好了招呼。”
  然而,尽管阳光私募有参与热情,但并不是所有阳光私募都可以成为询价对象。证券业协会9月16日向各家券商发布《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的登记备案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规定,机构投资者作为推荐类询价对象应满足成立时间已满两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末证券投资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亿元等硬性指标。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满足这些条件的阳光私募,接近该类机构总数量的三成。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龙、朱雀、尚雅、汇利、淡水泉和凯石等皆符合标准,注册资本分别为4000万、1亿元、9000万、3000万元、1.1亿和3亿元。而业内鼎鼎大名的星石投资和新价值投资的注册资本金分别仅有1050万和1280万元,并不符合上述标准。
  谈及阳光私募机构是否将迎来一个注资潮,有私募人士表示,目前还未听说业内有此动向。
  同国际市场相比,A股询价可参与机构的种类、数量相对有限。本次改革之前,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包括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基金公司、保险公司、QFII、财务公司以及社保基金等六类机构,数量不到300家。从目前询价机构的比例看,基金和券商占据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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