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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资产置换方案获股东高票通过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4日 04:46 作者 牛溪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第10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牛 溪
  在深物业(000011)昨天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为履行股改承诺而实施的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得到了流通股东认可,并以高票顺利通过。对此,公司董事长陈玉刚表示,本次资产置换是深物业上市以来的第一次资产重组。公司将难以在市场上变现的闲置资产成功置出,实现升值收益,同时将获得了新的宝贵资源,增加了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也充分体现了大股东履行股改承诺的诚意。
  此次资产置换是一个“二换二+现金补偿”的方案安排,涉及资产评估价值约3亿元,同时大股东将按照股改承诺履行4000万元的现金补偿。置入的资产包括位于深圳前海热点片区的月亮湾地块及深新出租汽车公司资产。前者规划建筑面积6.36万平方米,预计2012年建成;后者拥有出租汽车牌照120个。而置出的商铺资产包括淡水物业城和皇御苑、皇城广场商铺,其所处社区均为典型的居民小区,非成熟的专业商业社区,商铺出租不佳,并有大量高层商铺长期处于闲置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于现金补偿1亿元的方案安排,深物业此次资产置换注入的资产预计将产生收益约6.4亿元左右,相当于“再造”一个深物业;而此次置入土地方案的顺利实施,将给大股东未来的持续资产注入提供更多的经验和便利,为深物业未来的爆发式增长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
  另外,深物业与深圳海艺等8家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34案,在持续了12年后也有了进展。近日,诉讼双方达成了和解,公司向对方支付5800万元,对方放弃对其他款项的追索权利。据悉,深物业就本系列案已计提相关损失6120余万元,故本次和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对公司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负面影响,但却最终解决了诉讼各方长达十余年的系列案件,排除了公司赔付款项超过计提损失及相关资产被强制执行拍卖的法律风险,并为国贸广场二期正常经营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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