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31日 05:11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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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举报人自愿向“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举报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由“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按照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的3%—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10万元。 《办法》所称举报奖励,是指在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向“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举报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问题,经核查属实,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给予的奖励。(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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