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0日 04:08 |
作者: |
伍起 |
| |
证券时报记者 伍 起 本报讯 昨日,上海市金融办正式印发《上海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表示将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直接融资。 上海将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这包括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文化企业在主板上市;支持处于成长期、发展前景广阔的中小文化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支持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开展再融资,通过并购重组、整体上市等加快发展。 此外,上海还将建立“拟上市文化企业资源库”,对适合上市融资的文化企业进行筛选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通过政府注资、吸引金融资本参与等方式,充实国有文化投资机构实力,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投资文化企业债券股权,参与面向文化产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对于拟上市的文化企业,在企业转制、上市辅导等不同阶段可按有关规定分别适当予以补贴。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