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14日 04:51 |
作者: |
徐涛 |
| |
证券时报记者 徐 涛 本报讯 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工作,加强准备金评估工作底稿编制、复核、使用的管理,近日,中国保监会制定并印发了《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工作底稿规范》(下称《规范》)。《规范》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工作底稿的编制应遵循完整性原则,即工作底稿应包括准备金评估涉及的各项必要信息,相关信息应涵盖公司经营的全部保险业务。工作底稿应满足第三方精算师对准备金是否充分、适当做出基本判断的需要,并且能够作为第三方精算师独立对准备金进行重新评估的基础。 《规范》明确,财产保险公司的工作底稿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估基础数据,包括再保前和再保后的数据;各项数据来源;评估假设、参数的选取和依据;准备金评估报告;精算意见;评估结果的汇报流程和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意见等。 《规范》要求,工作底稿编制频率为每半年一次,同时,应当建立工作底稿管理制度。工作底稿应采取电子或纸质文档形式留存并备份。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