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08日 04:23 |
作者: |
张若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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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记者从央行上海总部获悉,截至2010年7月5日,上海市累计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8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进口168亿元,货物贸易出口9亿元,服务贸易12亿元;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54亿元,人民币跨境拆借和账户融资52亿元。 据悉,自2009年7月6日上海等5个城市率先在全国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起,一年来上海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渠道畅通,人民币出口退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清晰明确,操作流程便利,受到了试点企业的普遍欢迎,业务量稳步增长。境内银行代理清算网络不断扩大,共有21家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202个,其中52个来自港澳,150个来自包括东盟在内的38个国家。 今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全国20个省。针对试点扩大的新形势,央行上海总部表示,将根据总行的统一部署,积极与上海市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积极支持涉外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动上海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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