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06日 03:09 |
作者: |
周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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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周 宇 本报讯 工信部日前发布的《关于2010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取消不合法涉企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杜绝向企业乱收费、乱拉赞助和各种摊派行为,建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意见明确,要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要清理和纠正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财物等行为。其中,要纠正和查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纠正和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 根据意见,各地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对各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政府出台的应对金融危机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对于未落实的政策措施,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督促落实。 此外,意见还强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加强涉企收费审批、收缴及使用管理,严格涉企收费公示、登记制度,积极探索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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