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5日 03:33 |
作者: |
范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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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0年6月23日,海南高速(000886)与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海南文体厅同意在保证广播电视发射台用地及功能的前提下,与海南高速共同合作开发位于海南省乐东县黄流镇的197亩土地;海南文体厅同意推动省歌舞团将持有的自有土地,依据有关政策与海南高速进行合作开发;海南文体厅同意与海南高速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共同推动省民族歌舞团办公、住房建设。 海南高速同意在冠名2010年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海南文体厅举办的公益文化体育赛事或活动,包括共同举办、赞助等。根据协议,海南高速积极支持海南文体厅及其所属单位文体事业产业化改革,愿意在保障性住房、商业地产开发等建设方面提供帮助。 此外,海南文体厅还同意在重点文体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文体活动、广播影视制作、体育赛事项目推广及市场运作等方面与海南高速探索进行更加广泛而紧密的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海南高速的合作要求。(范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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