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4日 03:27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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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决定,自7月1日起,对已与我国完成换文的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62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60%。至此,中国将成为向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自2001年起,我国陆续给予41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零关税待遇。截至目前,我国已分别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1000个左右税目商品零关税待遇,涵盖了这些国家对华出口的绝大多数商品。 据悉,在整合原有零关税待遇的基础上,此次4762个零关税商品税目清单进一步增加了最不发达国家近年来有实际出口量或潜在出口能力的部分商品,主要包括家禽家畜、水产品、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农产品、矿产品、药材、生活日用品、塑料制品、皮革、木材、纺织品、服装制成品、玻璃制品、钢材及其制品、机电产品、家具等类别。按照2008年贸易额统计,上述4762个税目的零关税商品占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出口额的98.2%。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零关税措施的实施主要是为落实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5%的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按照“一次承诺,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国还将根据有关国家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现有措施的实施效果,继续扩大给惠范围,最终实现零关税给惠范围涵盖全部税则税目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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