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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敲定7月有望运行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09日 03:54 作者 周宇;范彪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6月09日证券时报第1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广电体系依旧把握IPTV播控权,电信部门负责传输
  证券时报记者  周 宇 范 彪
  本报讯  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昨日在上海召开的一个论坛上证实,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已于6月6日在国务院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上正式获得通过,下半年将开始展开试点工作。
  王效杰表示,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阶段主要任务和试点区域应有的技术管理条件,6月18日之前,各地申报试点。经过审查和筛选后,力争25日前确认名单,下个月开始试点。
  据了解,此次最终获批的试点方案明确了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管理将由广电负责,电信部门负责传输。
  申银万国发布报告称,从目前来看,广电体系依然牢牢把握IPTV播控权,同时获得互联网接入资格,基本实现广电体系战略意图,而电信体系获得IPTV牌照的意图并未实现。
  自此,广电运营商将获得2-3年的非对称准入形式的政策保护。宏源证券认为,综合考虑有线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的实力,第一阶段的试点方案应该以不对称进入为主,这对广电有利。
  申银万国分析称,广电运营商应该抓住政策机遇,加快发展。预计广电运营商接下来将在加强对IPTV监管的同时,会加快网络改造,只有完成双向网络改造的有线网络才有可能与电信运营商竞争;同时,强调台网联动,强化内容优势,大力发展电视增值业务。
  国信证券认为,尽管广电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谈判中大获全胜,但是电信至少获得了IPTV业务的传输权,将保证电信在试点城市经营IPTV业务的合法性,不再担心广电三番五次的叫停。不过,电信未来将会采取将宽带、IPTV、语音业务打包组合销售这一竞争策略,由于IPTV的内容集成权被广电部门控制,使得试点之时,在分散割裂的城市中,规模优势无法发挥,而一旦广电提高IPTV内容的结算费,则很可能出现电信给广电打工的局面。
  摒弃电信和广电利益之争,对于设备商而言,试点的迅速展开将会对其形成实实在在的利好。宏源证券发布的报告认为,试点城市一旦确定,投资最大的将是接入网的改造,如果按300元/户接入价格,有线数字电视用户6285万户,若全部升级更替,总规模将达188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的一份研究报告也指出,要看到更多的政策细节才可以评价其对各行业及各上市公司具体的影响。但总体而言,设备生产商最先受益,内容生产商接下来也会得到一部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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