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9日 04:19 |
作者: |
徐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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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继去年9月发表《建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的咨询文件》以及经过了3个月的公开咨询后,香港证监会昨日公布了关于加强投资产品销售的监管制度的一系列措施,以加强投资者保障。 在新的规管制度中,香港证监会进一步规范了发行商的销售操守,并规定设立投资者“冷静期”。 在规范销售操守方面,香港证监会禁止中介人再次用不适当的礼物(包括超市等优惠券)来吸引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认为此推销方式会转移投资者的视线,从而错误买入不适合的复杂性金融产品。(徐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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