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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今年不再批“两高”投资项目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27日 03:31 作者 周荣祥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5月27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国土部将停止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供地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昨日在首届中美能效论坛上表示,中国政府将采取坚决有效措施,确保“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如期完成。
  他说,从去年第三季度以来,中国高耗能行业又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能源消耗强度有所反弹。为完成“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今年中国政府原则上不再批准高耗能高污染投资项目,同时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水泥5000万吨。
  张晓强表示,为加快实施重点工程,推广高效节能产品,今年将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约830亿元支持10大重点节能工程和污染减排工程的建设,形成年节能能力8000万吨标准煤。
  为抑制各地在高耗能项目上的投资冲动,确保各省区市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张晓强称,今年国家将对省级政府的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并落实奖惩措施。
  国土资源部昨日也下发通知,要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停止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供地。
  通知称,要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调控。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按照节能减排要求,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并将计划指标使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作为年度计划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严格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政策规定、行业用地控制指标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进行审查;停止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供地;对未按照规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得为其新建、扩建项目办理供地手续。
  通知表示,要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用地处置和权属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用地进行清查,制定用地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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