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5日 04:02 |
作者: |
刘巧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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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刘巧玲 本报讯 海马股份(000572)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办理针对汽车个人销售的消费信贷,和针对下游经销商的买方信贷业务,以促进公司汽车产品的销售,并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和盈利增长点。 海马股份近日已经收到银监会批复,批准全资子公司海马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两项业务,即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以及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 据悉,海马财务本次获批新增业务范围后,一方面可以办理海马股份下属子公司———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和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的汽车产品对个人销售的消费信贷,另一方面可以办理对下游经销商的买方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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