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2日 01:24 |
作者: |
周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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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周 宇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监察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决定从6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本次检查将组织各地检查人员共1万余人,保证对所有被查单位的全面覆盖。 根据通知,此次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优惠电价行为。 通知强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在6月10日前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和各种产业园区的越权电价优惠,有关越权文件必须立即废止。各级电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从6月1日起对有关高耗能行业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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