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0日 03:38 |
作者: |
张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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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张 宁 本报讯 信托发行市场的风控标准正日益严格。记者日前采访获悉,不但房地产信托的风控在加强,涉及A股流通股的信托产品也纷纷设置了更为严格的风控标准。 以东莞信托发行的一款产品为例。该款名为“宏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产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都酒店”(000033)股权收益权,而回购方约定在信托到期日溢价回购该股权收益权。 其中,回购方为其到期回购提供质押担保,将其所持有的新都酒店股票作为到期溢价回购的质押担保。回购方保证:在本信托存续期内,若被质押的股票股价下跌,导致当日(T日)以股票收市价计算的质押率大于70%(含70%),回购方应于T+3工作日内向本信托财产专户支付保证金或向本信托补充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不足部分由其他公司或个人支付,以使质押率(回购价款及股价按T日收市价计算)小于65%(含65%)。 对比2009年末同样是由东莞信托推介的类似产品“宏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则可看出如今的止损标准明显提高。当时,“宏鼎计划”是以“鼎立股份”(600614)进行抵押,产品所能接受的股价下跌下限,只是避免质押率最终大于65%(含65%),而其动态管理的目标则是以使质押率小于55%(含55%)。 值得注意的是,从去年年末成立至今,鼎立股份股价跌幅为20%,尚未触发该产品止损条件。 而新都酒店从年初至今跌幅接近24%,假设该产品在年初时就已成立,则距其所涉及的止损线仅有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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