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两部委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9日 03:21 作者 郑晓波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5月19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规定,全面清理本部门、本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中:凡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应当一律予以取消;对不尽合理或者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要予以取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偏高的,要予以降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管理规定,对本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其中:凡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应当一律予以取消;对不尽合理或者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要予以取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偏高的,要予以降低。
  通知明确,严格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今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在审批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时,将严格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财政部:6月份房产税增速由正转负 (08-02 10:15)
·中央投资今年将破万亿 (08-02 08:59)
·上半年房地产营业税同比增逾七成 (07-31 10:31)
·财政部: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38611亿 同比增30.8% (07-30 19:53)
·[快讯]财政部:上半年税收总收入3.86万亿 增30.8% (07-30 18:29)
·贾康:充分运用住房保有税调控房地产 (07-30 05:40)
·今年发行71亿地方债弥补支出 (07-29 14:09)
·以"两基"建设为重点 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07-28 17:06)
·下半年财政宏观调控“稳定政策”为主基调 (07-28 11:19)
·财政部:下半年突出“转变发展方式” (07-28 10:48)

 证券时报记者专栏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
 博客48小时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