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无需担忧股指期货“到期日效应”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9日 03:21 作者 李建春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5月19日证券时报第29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平安期货李建春
  随着本周五当月合约将进入到期交割,股指期货的“到期日效应”成为了被普遍关注的话题。所谓“到期日效应”,是指以股票市场指数为标的期货在到期日对现货市场的异常影响,这种影响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交量急剧放大,二是价格的异常波动。
  从其他市场的经验来看,所谓的“到期日效应”并不像大部分人所理解的那样大。在我们对我国台湾地区加权股指期货合约2001年3月4日到2007年4月23日数据进行的非参数检验来看,检验结果显示:台湾地区加权指数期货在到期日时,现货指数交易量虽然存在一定放大现象,但是现货收益率波动并没有显着放大的现象。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合约交易及结算规则,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到期日收市后,交易所将以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进行交割结算。我们认为在这种结算制度下,要想通过操纵最后2小时的现货指数价格的形式来获取到期日“效益”几乎不可能。
  首先是随着到期日的日益临近,当月合约正处于向次月合约移仓过程中。截至5月18日收盘,当月合约持仓量下降到1924手,成交量下降到40298手,并且在持续下降之中。如果以此趋势发展,最后进入到期交割的持仓量将会非常小。并且目前股指期货仍然属于小众市场,股指期货市场相对于现货市场高达近10万亿的流通市值,基本上不构成到期日影响。
  另外一方面,在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临近收盘时,如果交易价格较大幅度偏离交割结算价,将会产生套利的机会,即所谓的到期日套利。例如,如果快到了收盘时间,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仍较大低于预估的交割结算价时,投资者可以买进股指期货合约持有到期;反之,如果股指期货合约价格高于预估的交割结算价,则投资者可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并持有到期。并且这种套利方式成本非常低,持有几分钟后直接进行交割。在套利资金的作用下,愈临近收盘,期货指数波动将会越小,很难形成较大的“到期日效应”。
  从当月合约运行近一个月以来的走势来看,随着到期日的日益临近,当月合约价格也处于很理性的对现货指数回归中。经历了一个多月锤炼,投资者交易行为愈加理性。我们认为周五的“到期日”将会十分平淡,投资者无须担忧。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期指走势左右大盘方向 (08-02 11:11)
·股指期货主力谨慎多翻空 (08-02 10:55)
·[期指]股指期货小幅上扬 主力8月合约涨0.65% (08-02 09:21)
·期指短线难再下探但风险犹存 (08-02 04:11)
·海外共同基金参与期指方式浅析 (08-02 04:11)
·基差再现与大盘反向走势 (08-02 04:11)
·股指期货催化 “大块头”期货公司显现 (08-02 04:11)
·“空翻多”七月转折 期指月线首度收阳大涨11% (07-31 11:10)
·吃饭行情四部曲 筵席进入尾声 (07-31 05:12)
·持仓连续下降 多方“恐高症”发作 (07-31 05:12)

 证券时报记者专栏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
 博客48小时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