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15日 02:20 |
作者: |
周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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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日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意见》能否真正贯彻落实是这次文件起草过程中重点解决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制定落实方案,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他说,在以市场化为基本取向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中,仅仅依靠政府投资和信贷增长等刺激性政策拉动经济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在靠刺激性政策增加投资能力的同时,更应当重视形成带动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 据介绍,在起草过程中,发现目前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主要有四方面因素:一是行业准入存在不少障碍。二是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民间投资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需要不断改进,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该负责人举例称,在市场准入方面,“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根据有关方面的调研情况,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 他说,为此,《意见》将破除、拆除民间投资发展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作为重点,针对上述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准入难问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非公经济36条”等文件中有关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具体范围、途径方式、政策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努力增强可操作性、提高文件的可执行力。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能否真正贯彻落实是有关方面尤其是民营企业家集中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在起草过程中努力解决的重点问题。根据调研情况,目前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层面,民间投资的准入范围和相关措施规定基本是清楚的,主要问题是在操作层面。 他说,《意见》将通过两种方式力求将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努力强化可操作性。譬如,从微观层面,《意见》细化了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行业和领域的具体项目和工程的种类、范围,明确了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提出了破除各种隐形障碍的配套政策措施,为民间投资发展指明了路径、提供了保障。 二是请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制定落实方案。发改委负责人说,《意见》难以对每个领域、每个行业都做出非常详尽的具体规定,其中具有宏观指导性的政策措施,需要结合相关领域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规定。因此,《意见》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根据“非公经济36条”和本意见的要求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以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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