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7日 03: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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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为促进金融业发展,构建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决定对各类金融机构入桂创业进行一次性补助,最高金额达到1000万元。 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区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对新设立并正式开业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总部级银行机构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的总部级证券机构给予1000万元补助;同时对期货机构、省级银行、总部级保险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同时,根据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贡献情况,广西将授予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广西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贡献奖、促进奖称号,并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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