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1日 06:34 |
作者: |
张若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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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昨日,文化部公布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公示》系统显示:淘宝网已获得文化部批准,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这意味着淘宝成国内第二批获得文化部相关许可的互联网企业。 2009年6月,文化部和商务部下发《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通知指出: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这也意味着淘宝于2009年7月开始的对虚拟物品交易的试运营必须获得文化部审批。记者昨天从文化部网站上获悉,淘宝目前已获得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资格,获得批文的还有游戏道具交易平台厦门好望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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