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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从玖详解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05日 03:59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3月05日证券时报第7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促使市场主体归位尽职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本报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昨天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股发行定价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促使市场主体归位尽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最终能否理顺,有赖于投资者自身风险意识的提高。
  他强调,投资者必须要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具有自我负责的精神,只有这样,投资者保护才能落到实处。投资者的自我保护要远远胜过其他形式的保护。
  “即使采取更多的保护措施,也不意味着给投资者百分百的保护,投资者自身必须提高必要的风险意识。”朱从玖说。
  他认为,投资者、发行人、中介机构和股票定价本身都需要逐步成熟,逐步积累经验。中国的证券中介机构虽然已获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中介机构不应竭泽而渔,对自己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应体现充分的诚信,必须反复掂量定价对发行人和投资人是否合适。”他说。
  在回答有关“如何看待新股发行普遍定价较高”的问题时,朱从玖表示,在新股发行过程中,价格高低关键是要看买卖双方,也就是发行人和投资人的意愿。事实上,每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段都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对每一只股票,总会有人觉得股价高了,有人觉得低估了。因此,不能用一个简单的标准来判断价格的高低。
  以金融危机下的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为例,当时全球IPO数量很少,因为很多发行人不愿意以较低的价格发行股票,而投资人也不愿意以正常的价格去买股票。“市场永远是这样一个博弈,对每一只股票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朱从玖说,“这就是市场化定价的基本涵义。”
  朱从玖最后忠告投资者,不要轻易地盲目相信一些美好的故事和传言,以及一些市场上所谓的建议,这非常危险。“如果这个道理能够明白,那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也就顺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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