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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堂:房价统计不存在人为因素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04日 04:42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3月04日证券时报第5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拟建立房地产价格基数指数,以反映房价累积变动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本报讯  因公布去年我国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这一数据,国家统计局又一次受到了公众质疑。对此,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列席昨日全国政协会议时表示,房价统计不存在人为因素。
  马建堂表示,目前统计数据的计算方法确实没能体现各地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未来,将会对各地房地产数据采集方式和数据的计算发布方式进行改进,并对外公布修订后的计算方法,同时建立如同股指的房地产定基指数,为以后对比作参考。
  他认为,目前主采集数据过程中不存在人为因素,原始数据基本上是真实的,关键是计算方法有待改进。
  对于如何改进,他表示,以目前了解情况而言,至少要在两方面进行修改,一是要完善数据采集方式,从主要依靠房地产企业填报转向企业填报、现场调查和依靠行政记录并重。二要研究提出更好反映房地产价格变动的计算利用和发布方式。
  马建堂承认,现有统计方法不足之处在于过度地削除了市场的波动作用,将12个月同比数据综合平均(或年度累计同比),这种“削峰填谷”的平均法虽然有利于衡量全年的平均变动和计算房地产业年度增加值,但把每个月的变动给拉平了,使得全年综合平均数字容易与社会公众当下的感受不一致。
  为此,他提出,如果发布年末月度同比价格指数,则价格变动数据就会与社会公众的实际感受比较吻合。为了说明上述方法,他举例说,某一城市2009年1月份房地产价格同比下降16.3%,12月份同比上涨18.9%,12个月一平均,全年价格只上涨1%左右。但如果计算并发布2009年12月份对上年12月份的价格变动,那么房地产价格则上涨18.9%。
  除此以外,马建堂还强调,必须要研究如同股指的房地产价格定基指数,避免月度平均数对数据差异的拉平,从而比较真实地反映价格的累积变动。例如把2007年和2008年的房地产价格平衡做成基础指数,这样一来,往后每年的价格上涨情况即可参照该定基指数。
  至于这一方法何时会发布,马建堂透露,周五将要召开大规模的座谈会对其进行研究,届时会有比较统一的意见发布。
  对于存在不同部门和地区的统计数据“打架现象”,马建堂则表示无能为力,他说:“对不起,因为各部门口径不一、方法都不一,不可能做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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