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10日 03:26 |
作者: |
于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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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信息披露质量,推进基金信息披露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应用工作,中国证监会近日制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并自2月9日起施行。 据悉,《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XBRL模板》发布之后,基金管理公司须在对外公开披露基金年度报告和基金半年度报告中以及向证监会报备基金年度报告和基金半年度报告XBRL文档中应用。基金管理公司应在《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证监会电子数据报送平台(***)的“基金XBRL信息接收系统”和“基金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报送平台”,分别报备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XBRL文档和PDF电子文档。公司报备的上述信息披露文件,将通过证监会基金信息披露网站(***)对外展示。 中国证监会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应确保报备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各托管银行应确保复核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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