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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公信力频频面临破发考验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04日 02:35 作者 万勇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2月04日证券时报第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投价分析报告“天平”的两边挂着利益和声誉,主承销商的砝码向哪边倾斜正频频招致新股破发的考验。更为关键的是,主承销商投价报告影响新股定价的现象也正被市场所诟病,质疑其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可能。
  投价报告影响非凡
  统计显示,在近期20亿元以上的新股发行项目中,IPO定价较承销商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上限平均折价只有7.2%,承销商报告对新股定价的影响可见一斑。然而,在近期个别新股上市首日破发的情况下,如何兼顾不同客户群体的利益正考验着主承销商的智慧。
  据某券商投行人士统计分析,自IPO重启后,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估值区间上限对于新股定价及其后市表现的引导作用在增强。统计还显示,在主承销商心存高估值“动机”的同时,其分析师出具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对新股询价的影响力正也在日益提升。
  此外,由于A股IPO路演时间一般只有两到三天的时间,机构投资者一般没有充足时间去深入了解上市企业的真实运营状况,因此,主承销商分析师出具的报告对于新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挖掘和公司情况介绍就显得极为重要,对新股询价的影响力也就更大。
  “在新股IPO询价过程中,主承销商的分析师需要代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市场进行推介,而在此过程中,由于主承销商的经济利益与发行定价挂钩,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可能。”对于主承销商价值分析报告背后的利益关系,北京某资深投行人士直言不讳。
  据了解,目前券商投行部门承销新股IPO项目,除了部分项目事前谈好固定承销费用外,承销商一般都会按照新股实际募集资金的3%到5%收取承销费,部分IPO项目的承销费率甚至更高。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主承销商为了拿到更多的承销费,便具有推高新股估值范围的动力。同样,能够以更高的价格发行也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利益与声誉的权衡
  不过,尽管有着推高新股定价估值范围的利益诱惑,但主承销商对此也不得不慎重考虑。
  “虽然做高估值符合发行人和承销商两者的利益,但考虑到长期的市场声誉,承销商出具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不能偏离实际价值太远,必须尽量做到公允、客观。”深圳某投行人士表示,“至于如何权衡两者的关系,就看承销商的价值取向了。毕竟,权衡也是一种艺术。”
  承销商的价值投资报告除了声誉的约束外,对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负责也是承销商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主承销商出具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需要平衡买卖双方不同客户的利益。如果投行承销的项目屡屡破发,不仅影响到其后续项目的承销,对公司的其他业务板块也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该人士表示,要提升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主承销商必须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投行项目组及其他相关部门影响分析师的独立性和专业判断,并要提示潜在的利益冲突,同时也要加强对询价对象监督以及意见反馈作用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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