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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转让被整改张晶二度入主深国商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14日 05:53 作者 舒丹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1月14日证券时报第1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舒 丹
  本报讯  连续3天停牌之后的深国商(000056)今日披露整改公告,由于深国商实际控制人张晶在2009年10月15日转让股份违规,按照深圳证券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深国商第一大股东百利亚太51%股份将回转给张晶,张晶将再度成为深国商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股票将于今日起复牌交易。
  公告称,根据监管当局的要求,经多方协商,2010年1月10日,股权受让人郑康豪与出让人张晶签署了《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出售协议》,双方同意将百利亚太51%股份回转给张晶。
  协议双方同意,郑康豪出售股份的转让价为8160万元。转让价款支付在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支付因转让出售股份而产生应缴付的全部印花税由郑康豪承担和负责。此外,公告特别申明,深国商持有融发投资60%股权,百利亚太除通过深国商间接享有融发投资股权外,并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融发投资其他任何权益。
  公告称,目前百利亚太股东结构为郑康豪(持股比例51%)、梁旭龙(持股比例为49%)。在协议生效后,张晶将持有百利亚太5.1万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1%。此外,郑康豪和张晶约定于签订该协议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照香港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百利亚太股东结构和董事成员将发生变化。
  资料显示,2009年5月4日,百利亚太实际控制人张晶收购了马来西亚和昌父子有限公司所持深国商3026.42万股可流通B股,成为深国商第一大股东。2009年10月15日,张晶与郑康豪签订了《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深国商第一大股东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51%股份转让给了郑康豪,并于协议签订后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因张晶未满12个月转让百利亚太51%股份的行为违背了其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承诺,深圳证券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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