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30日 03:07 |
作者: |
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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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韩国政府29日表示,将于本月31日对三星集团前会长李健熙实行特赦。 李健熙因进行非法债券交易,2009年8月14日被首尔高等法院宣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另处罚金1100亿韩元。 韩国政府29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李健熙赦免案。总统李明博在会上说,做出这一决定是出于国家利益考虑。他说,平昌市正面临第三次申办冬奥会的挑战。由于涉案,李健熙被国际奥委会暂时中止委员资格。 这是韩国首次对经济界人士进行单独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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