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9日 02:43 |
作者: |
韦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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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韦小敏 本报讯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郭建新昨日出席论坛时表示,当前国有股东在控制股东权力的时候还有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未来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 郭建新认为,当前国有股东在行使控制股东权力的时候还有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有一些国有股东在其控股的运作上还存在着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第二,国有股东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第三个方面,在重组包括上市,增发等等涉及到国有控股公司的时候,工作程序还有待完善;第四个方面,信息披露得不规范,控股股东不能够及时披露涉及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 就未来将采取的措施,郭建新介绍,首先,要推动国有控股公司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其次,强化国有股东的市场意识和程序意识;第三,加强国有股东的诚信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最后,要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主要是会同证券监管部门、市场监督机构完善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的监控系统,加快布置运行全国国有控股监督系统,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起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流转核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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