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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统一金融机构分类标准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10日 02:44 作者 贾壮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第18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我国金融机构的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金融机构,同时也包括企业年金、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及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此外,《规范》还将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等纳入金融机构范围。
  《规范》要求建立完整的金融机构清单名录,如建成将是我国第一份全金融机构清单名录。名录既包括法人机构信息,也包括分支机构信息;既包括境内所有外资金融机构,也包括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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