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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创业板特征树理性投资观念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26日 03:37 作者 游芸芸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第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本报讯 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正式开板。国信证券董秘、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胡华勇指出,创业板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品种和机会,但投资者应该理性面对其中的投资风险。
  胡华勇认为,首批28家创业板企业都是细分行业的龙头,均体现了较高的成长性;其业务模式、技术基础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并具有较明确的发展趋势。28家创业板企业平均高达56倍的市盈率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对上述企业的认同。但需要看到的是,现阶段中国资本市场在整体制度特征方面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为成熟企业服务的资本市场,具有更高的风险性。
  具体来说,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参与者须认识到以下风险:一是证券市场的波动风险。从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经验看,创业板市场的股价波动幅度显着高于主板市场。
  二是成长型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国内三大门户网站(新浪、网易、搜狐)在1999—2004年间都经历过股价下跌超过90%,上涨超过20倍的情况。成长型企业受盈利模式成熟度、内部管理、市场定位、技术水平等因素影响较大,企业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可能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未来都能保持较好的成长性。
  三是创业板初期的阶段性风险。首批公司的高市盈率发行,体现了创业板初期的阶段性特征,随着发行定价机制、交易机制、监管体系、投资者教育等各方面的逐步完善,创业板运行将逐步成熟,创业板市场将在定价方面更具效率,整体高市盈率情况将逐步改观。
  防范创业板风险,首先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引导投资者充分认识上述风险,树立理性投资观念,逐步形成良好的投资理念。在创业板推出之初,投资者要特别注意二级市场波动风险,避免跟风炒作。此外,要强化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推荐企业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要各尽其责,对创业板企业进行充分的风险披露,确保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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