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4日 04:12 |
作者: |
于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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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加强对募资尤其是超募资金监管 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在深圳举行创业板启动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与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共同为创业板“开板”。尚福林表示,建立和发展创业板市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证监会坚持从实际出发,规划和构建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为促进创业板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他对包括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等在内的六方参与主体均提出希望和要求。他同时表示,当前符合上市条件并希望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较多,创业板后备资源丰富。 尚福林表示,创业板市场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创业板发展新的开始。作为新生事物,创业板的稳定健康发展任重道远。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创业板企业大部分处于成长期,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同时也具有业绩不稳定的特点,经营模式和盈利能力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对新技术、新模式的探索,还存在着不确定性。创业板市场面临非理性交易、投机炒作、和市场操纵的风险相对也比较高。对此,务必要高度重视,不断深化对创业板市场规律的认识,不断加强和完善创业板的监管,促进创业板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第一,证监会要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深化监管创新和制度创新。针对创业板市场的特点,逐步完善创业板市场配套法律法规、信用体系和监管规则,继续做好创业板发行监察工作,严把创业板市场准入关,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切实提高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重点加大对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创业板市场的有效秩序,创新和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创业板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第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全面强化自律监管,加强对募集资金、尤其是超募资金的监管,督促创业板公司做好募集资金的规划和安排,确保全部募集资金实现专户存储,明确资金用途,强化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责任;严密监控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防止过度炒作,坚决打击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和改进市场服务工作,促进各方公平合理地利用创业板市场。 第三,创业板公司要努力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是创业板市场的希望所在,各公司要牢固树立尊重和维护股东权益的理念,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严防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管好用好募集资金,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不辜负广大投资者的信任。 第四,各类中介机构要确实勤勉尽责,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市场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好创业板企业发行保荐责任和持续督导责任。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各项规定,持续做好创业板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五,新闻媒体要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关心、爱护和支持创业板,客观、公正地报道创业板市场,加强对市场热点问题的解释说明和主动引导,防止虚假片面报道,误导市场投资者。在做好宣传推广、解疑释惑的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共同创造创业板市场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六,投资者要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要充分了解创业板企业和创业板市场的特点,积极参与投资者教育活动,配合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认真分析、研判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因素。 特别是,要防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信守“买者自负、风险自担”原则的基础上,正确地认识和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 尚福林表示,建立和发展创业板市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规划和构建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为确保创业板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围绕着创业板的启动大力协同、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具体细致而富有成效的工作。 在制度规则制定方面,每一个规则的出台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创业板规则体系更加科学,更具有操作性。 在发行审核方面,单独设立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和创业板监管部门,确保发行审核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稳妥有序地进行。 在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建立并全力推动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完成通信、结算、支付等系统的全网测试,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到位。 在创业板上市资源培育方面。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8家企业向证监会提出了发行申请,对后续上市资源的调查摸底、培训、教育等工作也在开展,符合上市条件并希望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较多,后备资源丰富。 尚福林还表示,在推进创业板筹备和建设过程中,证监会不断深化对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功能、作用和风险的认识,不断总结海外创业板市场和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努力构建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适应我国资本市场阶段性特征的创业板。 一是重视将服务经济发展与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结合起来。在创业板筹建过程中,始终把支持高科技、高成长企业的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服务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已受理的企业近七成属于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等行业,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占主导地位,符合创业板的基本定位。 二是注重和借鉴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和经验教训,与把握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结合起来,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例如规定了相对较高的发行上市标准,实行更加严格的退市制度,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突出对风险的充分揭示和引导。从执行的情况看,这些制度创新适应了创业企业的成长规律和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得到了社会各方的肯定。 三是注重深化改革创新与促进市场平稳运行结合起来。坚持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稳固、有序地深化市场改革创新是证监会一贯的工作思路。2004年在主板框架内设立了中小企业板。五年来,中小企业板稳步发展壮大,为筹备创业板积累了经验。今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企稳回升,与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态势的初步确立,证监会坚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有计划、有进度的各项工作部署,保证了创业板工作的平稳进行。 四是注重将防范创业板市场风险与创新投资者保护途径结合起来。创业板建设始终把防范风险作为主线,对于公司成长性、股权变动和经营模式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广泛动员相关市场主体,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切实提高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风险的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 五是注重将改进舆论引导与稳定市场预期结合起来。在创业板市场各项政策措施出台过程中,证监会注意倾听市场声音,建立多层次的新闻信息沟通机制,加大正面解读与权威发布,及时回应热点,切实提高创业板建设的透明度。同时,各类新闻媒体也高度关注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开展了及时、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推动市场形成了明确的改革预期,促进创业板政策的平稳实施。 启动仪式上,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宣布了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的批复。来自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办、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等20多个国家相关部委官员,广东省及深圳市领导,以及中国证监会机关相关部门、系统各单位,各主要媒体等200多人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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