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16日 03:12 |
作者: |
张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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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张 珈 本报讯 截至9月30日,粤传媒(002181)控股子公司广东公明景业印务有限公司3000万元委托贷款及2500万元银行借款到期后暂未能偿还。粤传媒表示,公明景业资金周转紧张,缺乏偿债能力,如公明景业债权人采取起诉、拍卖资产等进一步行动,将对公明景业的持续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导致粤传媒受到较大损失。 2008年12月,粤传媒与子公司广东公明景业印务有限公司、中行广州珠江支行续签《委托贷款合同》,粤传媒以自有资金委托中行广州珠江支行向公明景业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5.31%,期限自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9月30日止。 2009年9月17日,中行广州珠江支行向公明景业出具了委托贷款到期通知书,要求公明景业于2009年9月30日一次性归还到期的委托贷款本金及本笔委托贷款项下的未偿利息。截至2009年9月30日,粤传媒尚未收到公明景业归还的该笔委托贷款本金3000万元及该笔委托贷款项下的未偿利息121.25万元。 公告显示,公明景业曾向中行广州珠江支行两笔贷款合计6000万元,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为,2009年3月23日偿还贷款本金500万元,2009年3月31日归还贷款本金2000万元,2010年3月23日偿还贷款本金1500万元,2011年3月23日偿还贷款本金2000万元。公明景业以账面净值为6698.77万元的机器设备和以账面净值为5206.47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以位于清远市新城B47号区洲心工业园内账面价值为803.18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向中行广州珠江支行借款6000万元的抵押。 2009年9月17日,中行广州珠江支行向公明景业出具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公明景业借款合同项下未到期贷款自2009年9月23日起全部到期。截至2009年9月30日,共有人民币银行借款2500万元到期后暂未能偿还。公明景业对中行广州珠江支行宣布未到期贷款全部到期提出异议,并出具异议函送达至中行广州珠江支行。截至目前,公明景业、粤传媒尚未收到中行的相关回复,亦未收悉法院传票及诉讼相关文书。 粤传媒表示,公明景业除欠付粤传媒的3000万元委托贷款逾期以外,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明景业尚存在欠付粤传媒及粤传媒分公司的应收材料款及印刷加工费8436万元,其他往来款4251.66万元。粤传媒表示,正采取各项措施积极应对,力求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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