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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两地产公司股权阳光城圈地加速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28日 05:18 作者 孙华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9月28日证券时报第2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孙 华
  本报讯 15亿增发资金“落袋”后,阳光城(000671 )开始大展拳脚,继续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9月25日通过了包括受让陕西上林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大地产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这两家公司的土地储备也将随之变为阳光城旗下的资产。
  公告显示,阳光城于2009年9月25日与陕西上林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咸阳上林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拟受让咸阳上林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以截至2009年8月31日上林西苑公司的净资产1998.32万元为依据,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998.32万元。其次,阳光城全资子公司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于同日签署了《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收购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对价为969.97万元。
  8月份,董事长林腾蛟曾在股东大会上表示,公司将会在增发完成后,继续加大土地储备的力度。记者注意到,此次受让的两家公司,其中上林西苑公司2009年9月18日在咸阳市土地交易厅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两地块,总面积约为26.87万平方米。宏辉房地产于2006年12月19日在参与福州市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关于2006年第二次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活动中竞得“宗地2006挂4号”、“宗地2006挂7号”两宗土地,总面积约为464.01亩。此外,还包括一宗约11万平方米居住用地。
  阳光城称,依托福州市房地产良好的政策环境及银行支持,通过“阳光城”、“白金翰宫”、“乌山荣域”、“丹宁顿小镇”等项目的运作,公司已在福州房地产市场创下品牌,本次受让(收购)股权,符合公司在做好现有项目的同时,根据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有步骤、有节奏的获取新的土地资源、发展和培育好住宅类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发展策略,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战略部署。
  阳光城还表示,受让两公司10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后,需要对其进行增资或帮助其投资开发,因此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有可能产生大额支付投资开发款,阶段性负债水平将进一步上升。此外,公司董事会还拟受让郑艳持有的特发实业5%股权,并将特发实业更名为“阳光城集团特发实业有限公司”。阳光城股票今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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