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8日 05:18 |
作者: |
建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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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9月27日,长江电力(600900)收到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发行15.9亿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该批复自证监会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长江电力表示收到三峡总公司的通知,证监会于同日核发有关批复文件,核准豁免三峡总公司因以资产认购公司发行股份而增持的约15.9亿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约74.4亿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7.6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建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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