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6日 03:06 |
作者: |
刘巧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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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刘巧玲 本报讯 荣华实业(600311)9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公司涉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按规定予以披露;未如实披露股东关联关系的违规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严德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刘永、程浩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严新林等17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发现上述事项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处理,并于2007年完成了对上述事项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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