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3日 03:23 |
作者: |
肖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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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肖 渔 谈到资本市场法治,一个内涵更为丰富、外延更加广阔的概念必然会推及和谐股权文化的建设。弘扬健康的股权文化既是资本市场法治肩负的首要任务,也是资本市场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杆。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的股权文化意识包括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渐觉醒;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等主体运作日趋规范、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普及。一个和谐的、投资者友好型的法治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与中国经济未来发展所提出的要求相比,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相比,以及与处于类似经济发展阶段的其他新兴市场相比,中国资本市场在许多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股权文化和诚信环境的建设不足正是重要差距之一。 健康的股权文化是资本市场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它首先表现为良好的资本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管理层应该尊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投资者寻求最大的回报。同时,健康的股权文化还包括证券服务业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诚实守信。由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较短,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尚不彻底,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相当普遍的上市公司管理层不尊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内部人控制等现象也时有发生;一些从业人员也违背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并存在欺诈客户、价格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同时,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也直接关系到市场的运行效率和健康发展。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演变过程中,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执法和惩戒的环节也难免存在疏漏之处。同时,市场对于不诚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也远远小于成熟市场,虚假信息披露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投资信心,影响了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从法律法规的完备性到执法的有效性,中国资本市场都面临严峻的挑战。 股东权益的保护状况是检验一个资本市场是否成熟、公正的试金石,是衡量一个资本市场文明程度与法治化程度的标志。股权保护程度与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成正比。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完善,可以从投资者权益保护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状况等三大指标得到基本验证。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市场法治的历史就是一部为投资者权利保护而奋斗的历史,资本市场法的实质就是投资者保护法。公司法如此,证券法如此,证券投资基金法也莫不如是。弘扬健康向上的和谐股权文化、切实保护好投资者权利是我国新《公司法》与新《证券法》的重要立法宗旨,并贯穿于整个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经济发展的良好前景和转型的客观要求,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客观分析中国资本市场的差距和面临的挑战,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市场发展阶段的特点,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将为中国资本市场未来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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