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1日 07:17 |
作者: |
木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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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木 鱼 本报讯 今年8月以来一批基金公司对停牌股估值的方法进行了调整,用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SAC行业指数)替代原有的沪深两市行业指数估值的方法。 今年9月15日,长盛基金公司旗下所有基金都在指数收益法估值中,采用中证协S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不再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应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在此之前,泰达荷银、万家等基金公司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据悉,今年6月发布的SAC行业指数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联合专门为基金估值而发布的指数,基金公司从今年8月起对莱钢股份、锦江股份等股票已经进行了指数收益法调整。 自从去年9月中旬基金公司开始采用沪深交易所行业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以来,两大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一是沪市行业指数只分工业、商业、公用、地产等行业,没有对工业、商业等大行业进行细分,由此造成了行业估值偏差较大。 另外一个弊端是个股本身可能对行业指数有很大影响,然后再让该个股采用行业指数估值计算,将不能真实反映个股的合理估值。以盐湖钾肥和盐湖集团为例,这两个股票占了深市石化指数的近一半,也就意味着即使其他石化股票平均下跌50%,该指数下跌幅度也不到30%。 业内人士分析,基金公司新采用的SAC行业指数收益法,通过涵盖沪深两市,统一按照证监会分类标准划分为21个行业指数,并且将长期停牌股做指数撤权处理,解决了这两大弊端,为基金更为准确地估值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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