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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买经济适用房至少需15年收入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21日 07:17 作者 张若斌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9月21日证券时报第28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随着上海闵行区《经济适用房分配管理试点方案》公布,上海首批经适房价格可能按照周边房产3个月平均价格的6至6.5折来计算。按照此前规定的申请条件———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一套处于上海边远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将至少相当于家庭15年收入,超过此前重庆提出的“6.5年收入买1套房”的标准一倍还多。
  作为上海首批经济适用房试点区域,闵行区经济适用房的分配管理试点将于今年10月启动。该方案存在区属和市属两种经济适用房。闵行区自身的经济房选址在“翔泰苑”小区,包括翔泰苑和君莲新城两个小区在内,共筹措了11万平方米的储备房源,挑选了80平方米以下的可做经适房房源的500余套住房。而在今年年底前,首批房源的摇号、登记以及后续轮候工作将基本完成。
  按照定价方案,该区经适房价格将以小区周边普通商品房最近3个月销售价格的平均价为基础,并以6至6.5折的价格出售。市场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周边公寓的房价都在1万左右,以一套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的经适房为例,如果按照6―6.5折计算的话,那么就是6500元左右,总价40万左右,而申购者只需支付10万元左右的首付款即可入住。
  虽然10万元的门槛很低,但由于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略严,40万的总价仍让符合资格的购房者难以承受。
  此前,上海市房地产局曾公布: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具有上海常住户口7年以上,户籍在申请区5年以上,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可支配财产7万元以下。据此测算,40万总价仍相当于家庭年收入的15倍左右。这不仅超过了国际上通常的3-6倍的“房价收入比”。也超过了此前重庆提出的“6.5年收入买1套房”的标准一倍还多。
  更麻烦的是,目前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方案可能陷入“能买的买不起,买得起的不能买”的两难僵局。有银行业者告诉记者,以总价40万贷款30万计算,即使按照3.88%的最低公积金贷款利率,则每月按揭还款也有1411元,仍然超过了申请人2300元家庭月收入的一半以上,不符合贷款要求;若是家庭月收入超过2800元,银行虽然可以放贷,但他却不符合申请条件了。此外,首付10万元也和此前规定的“可支配财产7万元以下”不符。为此,银行可能需要为经济适用房作出特别优惠政策。
  对此,闵行区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套价格体系仍属于初步构想,目前也正在论证。“能否在10月实施仍需市里相关部门调研、批准,也不排除相关部门对这套方案做出调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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