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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收购原家世界资产迈出第一步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04日 02:54 作者 仁际宇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9月04日证券时报第14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本报讯 8月28日,阳光股份(000608)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三家公司10%股权事宜达成一致,上述股权转让总价款约为1.77亿元。至此,早在2007年年底就已经收入阳光股份实际控制人囊中的原家世界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资产,已经迈出了进入上市公司的第一步。
  家世界集团曾经是中国最大民营建材连锁企业,杜厦曾任该集团董事长。但受到经营模式和巨额负债的影响,整个集团在2007年底分崩离析。而此番阳光股份购入10%股权的三家公司分别是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和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价款分别为6350万元、6100万元和5250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北京瑞丰将分别持有上述三公司各10%的股权。不过,由于上述三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阳光股份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China Pte. Ltd.(RCP)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家世界集团于2007年11月8日进行分立,分立后新设了6家公司,上述三家公司也在其中。当时市场盛传RCP将运用旗下上市公司阳光股份收购家世界集团的资产。但是,当年12月,RCP旗下三家注册在新加坡的子公司分别通过增资方式并购了上述三家公司,它们分别占据上述三家公司总股本的90%。不过,阳光股份也于2008年6月16日与上述三家公司签署《项目管理协议》,三家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委托阳光股份管理,阳光股份是三家公司的实际管理和经营者。
  资料显示,上述三家公司共拥有7处资产。其中,友谊新资直接拥有天津友谊路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同时还间接拥有西安莲湖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光明新丽直接拥有天津十一经路购物广场物业,还间接拥有天津东丽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以及天津北辰阳光新生活广场物业90%股权;津汇远景间接拥有郑州南阳阳光新生活广场物业和青岛阳光新城市购物广场物业95%股权。目前三家公司均为亏损,但阳光股份预计友谊新资在2011年、光明新丽在2012年、津汇远景在2010年实现盈利。
  对于未来是否会收购关联公司手中的三家公司另外90%的股权,阳光股份表示,目前公司尚无进一步增持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股权的计划。但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如果未来上述三家公司的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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